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医院能不能删除就诊记录?

点击数:56 发布时间:2025-03-19

医院能不能删除就诊记录?

医院不能随意删除患者就诊记录。根据国家《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五十三条:医疗机构的门诊病历的保存期不得少于十五年;住院病历的保存期不得少于三十年。 

医院总机:0898-67812402(正常工作时间)
急救中心:0898-67812413(不提供患者咨询)
患者咨询:0898-67811467(工作日)
总值班电话:17763917558(非正常工作时间)
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活动
监督投诉电话:0898-67812338(工作日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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